(柴占阳 陈翔)持续净化农村食物市场,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食物平安问题,切实守护泛博农村消费者“舌尖上的平安”取权益,洛阳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本年以来组织全市系统深切开展农村冒充伪劣食物集中整治步履,并依法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好处的违法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现发布四起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
2025年4月27日,偃师区市场监视办理局收到抽检演讲,显示辖区某企业出产的银条罐头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及格。经立案查询拜访确认,该企业出产不及格食物的行为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监管部分依法其违法所得420元,并处以50000元罚款。
2025年2月7日,嵩县市场监视办理局查抄发觉某超市发卖无任何标签的食物。该超市既无法供给相关发卖记实,也未能履行进货检验权利,无法申明食物来历。其行为同时违反《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出产运营无标签食物)及第五十(进货检验权利)。嵩县局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相关,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惩罚。
洛阳市市场监视办理局相关担任人强调,此次集中整治步履彰显了市场监管部分对农村食物平安范畴违法行为“零”的果断决心。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持续加管执度,连结高压态势,严查沉处制售冒充伪劣食物等违法行为,建牢农村食物平安防地。同时呼吁泛博消费者提高防备认识,配合平安安心的农村食物消费。
经查,假充鹿肉进行发卖。该行为已涉嫌出产发卖伪劣食物罪,案件已依法移送机一步侦办。
2025年4月11日,孟津区市场监视办理局正在对辖区某食物公司查抄时,于其外包间发觉5种内容虚假的食物标签。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监管部分依法做出行政惩罚:违法食物及标签、违法所得4675元,并处18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