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骨科病院因未从渠道购进医用氧气,被巢湖市市场监视办理局罚款1。5万元。
企查查平台消息显示,2025年11月5日,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将合肥市骨科病院列入被施行人,施行标的1517033元。
行政惩罚决定书显示,经巢湖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查询拜访,合肥市骨科病院正在2024年10月委托江灵通气体无限公司营业员代充4瓶10L医用氧气,用于两台救护车备用。然而,该病院无法供给相关购进单据,庐江灵通气体无限公司否定发卖上述氧气。最终,法律部分认定该病院涉嫌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具有药品出产、运营资历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相关法令律例。
巢湖市市场监视办理局根据《中华人平易近国药品办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做出惩罚决定:一是合肥市骨科病院违规利用的4瓶10L医用氧气;二是处以罚款1。5万元。


